藝 術 教 育 ── 音 樂 科
課程宗旨: 1. 發展創造力和評賞音樂的能力; 2. 發展音樂技能和建構音樂知識; 3. 培養美感及對文化的認識; 4. 陶冶學生情意、修養、品德,以至對國家民族及世界的投入感;以及 5. 通過參與音樂活動獲得享受及滿足,培養對音樂的終身興趣。
課程目標: 透過綜合音樂活動(創作、演奏及聆聽),並配合有效的學與教及評估,發展學生的音樂技能、知識及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。同時讓學生達致以下四個學習目標: 1.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2.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 3.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 4. 認識音樂的情境
校內校外音樂活動及訓練: